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人”)擬采用公開招商方式開展梅溪湖西站停車場2項目運營(以下簡稱“該項目”)的招租工作,歡迎廣大競選人前來報名參與。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項目概況
1.1 該項目位于位于湖南湘江新區核心區——梅溪湖國際新城,近湖九路,聯通梅溪湖路與環湖路,城市島公園西端。
1.2 現狀披露:該項目物業情況、區位及周邊環境以招商人移交時現狀為準。相關批文和手續以競選人報名時招商人出具的《梅溪湖西站停車場2項目實質性響應表》所載情況為準。
2.招商要求
2.1業態:停車場運營的相關業態。
2.2租金:該項目招租按照整體打包的原則(不含場地廣告運營權),項目租金與項目實測面積無關。租金報價不低于項目評估租金25.17萬元/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礎上遞增5%。
2.3項目交付條件:物業按照現狀交付。
2.4租賃期限:租期為三年,租賃物業交付日起算。本次租賃到期后同等條件下中選人有優先續租權。
2.5物業管理:中選人自行承擔物業管理費用及水電氣費用。物業管理可由中選方據市場價格因素自由選擇物業公司,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選擇招商人關聯物業公司。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與招商人無關,招商人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2.6場地改造:改造方案必須由招商人進行審批后方可執行。
2.7中選人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負責辦理運營的消防、工商、衛生、稅務執照等各項相關手續。
2.8 禁止經營違反中央、省、市規定的會所和只對少人開放的場所,為規范物業運營管理,招商人有權對物業進行不定期檢查。
2.9中選人必須承諾與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合同。
2.10政府政策調整,政府要求收回物業進行出讓或作公益、公建配套等其他用途,招商人有權提前收回物業,中選人需在收到出租方書面通知后1個月內將物業移交招商人,招商人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2.11中選人需提前結束租約,需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招商人,并根據租賃合同與招商人協商退租事宜,若未按時間提前告知,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資格條件
3.1參加報名的競選人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注冊資本不低200萬元(含200萬元),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較好的商業信譽。
3.2公司成立年限不低于2年。
3.3守法經營,誠實守信,在以往的經營活動中未出現過以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手段取得經營權的記錄,經營活動無違法記錄、無商標侵權行為,無虛假廣告行為,無不正當競爭行為,銀行信用良好,無不良貸款記錄。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選。
4.投標保證金
4.1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
4.2繳納方式:銀行轉賬、銀行電匯或銀行匯票。
4.3保證金賬戶如下:
名稱: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賬號:8000 9313 3803 010
4.4繳納時間:提交競選文件截止時間前,以銀行到賬回單為準。
4.5競選人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的,由招商人初審后做無效申請文件處理,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由競選人自行承擔。未中選競選人的投標保證金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無息退還,中選人的投標保證金在簽訂租賃合同后轉為履約保證金。以下情況,保證金不予退還:提交申請文件后撤回申請文件或放棄參選的;中選后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簽訂租賃合同的;在參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損害招商人利益的行為的。
5.評選辦法
通過資格條件評審、符合實質性要求的投標報價最高者中選。
6.競選文件獲取
6.1獲取時間:2019年7 月18日起至2019年 7月24日17:00止。
6.2獲取方式:現場獲取(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天頂街道環湖1177號方茂苑二期第13棟2712房)。
6.3報名資料: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如非法定代表人辦理)。
6.4競選文件售價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7.競選文件的遞交
競選文件的遞交時間:2019年7月25日9:30(北京時間)前。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競選文件,以及未按6條規定的時間和方式獲取招商文件的競選人遞交的,招商人不予受理。
8.開標時間及地點
8.1開標時間:2019年7月25日 9:30 (北京時間)。
8.2開標地點: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天頂街道環湖1177號方茂苑二期第13棟2712房開標室
8.3請各競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準時到會,簽名以示出席。
9.聯系方式
招 商 人:湖南湘江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天頂街道環湖1177號方茂苑二期第13棟2712房
聯 系 人:郭工
電 話:13875805091
責編:
0731-81869999